漳平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6 10:08
 漳平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p.gov.cn)财政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平市财政局人秘股联系。(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邮编:364400;电话:0597-7532944;传真:0597-75314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数量: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另外,通过政府网站“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发布信息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粘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三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时移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供市民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提交申请的方式为网站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三审制度,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人秘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对各类文件进行梳理归档,对不完善、不规范的文件进行清理整改,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重点推进涉及财政日常工作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平台建设保障情况

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和规范的通知》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并每月将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版、电子版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供市民查阅;同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的内容和程序。发布的信息一律需要明确是否属主动公开的内容,由具体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批,严格把关;坚持业务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认真梳理对外公开发布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发布、更新行政工作动态。二是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资料。按照《条例》规定,每月按时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台账,每季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制度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以政府信息网站为主,对其他公开形式利用不足。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较多的是工作信息,其他信息相对较少;三是政府公开栏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了解本单位动态,梳理应公开内容,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全方位进行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漳平市财政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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