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漳财人〔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汇总我局2019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形成此《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p.gov.cn)财政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平市财政局人秘股联系。(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邮编:364400;电话:0597-7532944;传真:0597-75314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我局结合实际,加强财政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新增政务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信息发布、宣传等工作,及时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不断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时效。认真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回应工作,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019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推文75篇,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67条。涉及财政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同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查阅场所及时提供纸质文档资料,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以财政工作为主要内容,结合公众关注热点为导向,提升公众参与可行性。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宣传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
及时公开财政、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2019年,完成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公开,完成111个预算部门2018年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开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办要求,明确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配合政府做好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一是利用政府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和财政局门户,设置了信息公开专页,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并结合微信公众号配套宣传。二是通过市政府和平路围墙外政府信息公开公告栏,定期公布重要信息,便于市民浏览。三是充分利用硬件设施,如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政策。
(四)平台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完善《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工作特色,制定《漳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包括包含漳平市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分工协作、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拨付、执行等预算信息的公开、和平路政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性、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等内容。
2.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开。2018年9月28日,政府新版网站正式改版上线,网站布局更加详细,便于浏览。公众可以在网站上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专栏查看相关政策,监督财政工作的开展。此外,还设有财政局信息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六个栏目。网站栏目更加全面详细,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审批、签发、公开等程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经办股室或经办人填写办理单,经业务分管领导批示后,再由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签发并公布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同步送至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并做好交接文据的填写、交接和保存工作。
设立网上咨询渠道,畅通局办公室热线电话,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宣传活动,如道路安全宣传日、2019年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12·4宪法宣传日等,结合财政政策对公众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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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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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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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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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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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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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0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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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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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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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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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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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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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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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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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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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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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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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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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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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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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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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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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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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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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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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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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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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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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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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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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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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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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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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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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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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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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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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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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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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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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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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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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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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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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更新频率低,网站知晓率低,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等问题。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根据上级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整理收集,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结合财政工作,不断推进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债务情况、脱贫攻坚、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以门户网站方式为主,政府宣传栏为辅,同时加强官方微信宣传力度,形成多元化宣传渠道,扩大信息覆盖率,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漳平市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