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6 11:42

漳平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漳平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如有疑问,可联系漳平市财政局人秘股(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电话:0597-7532944)。

  一、概述

  (一)明确工作职责

  2017年,漳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漳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积极推动漳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我市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推进财政预算执行信息的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加大漳平市财政局职能、行政权力及我市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的公开。

  与此同时,我局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规范了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的申请、审批、签发、公开等程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经办股室或经办人填写办理单,经业务分管领导批示后,再由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签发并公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同步送至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并做好交接文据的填写、交接和保存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明细,2017年全市预算应公开136个单位,已公开136个单位,公开率100%。2016年全市决算应公开131个单位,已公开131个单位,公开率100%。

  财政检查公开情况。2017年,财政局对市委党校、市园林管理处、市疾控中心、市计生协会、市安监局等6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从“三公”经费支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财政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二)市财政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36条。1.涉及关于财政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的信息1条: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2.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信息5条:关于印发漳平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漳平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关于公布《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项目清单》的通告、转发市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3. 涉及关于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评审的信息1条:关于报送“2018年度政府投资工程预算项目送审计划表”的通知;4.涉及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信息2条: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漳平市2016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5. 涉及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的信息3条:关于贯彻落实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取消 停征部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5条:福建省龙岩考区漳平报名点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关于领取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2018年度福建省龙岩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漳平报名点公告、关于领取漳平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办理相关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闽价费〔2010〕472号)规定执行。2017年我局无收取和减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公开目录不够规范。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梳理政务公开信息,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力争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性、时效性有所改进,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等运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进程。

漳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31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