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福建省2021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闽财非税[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2021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闽财非税[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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