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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索 引 号:LY07112-0600-2020-00012
备注/文号:闽财税函[2020]14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04
内容概述: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临时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临时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函
时间:2020-11-0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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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临时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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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税函〔2020〕14号+关于设立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临时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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