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2-30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漳财〔2025〕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你们提出关于《“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撑腰’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1: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保障。
(一)及时足额下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2024年秋季学期保教费入库1014.4364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1月21日下达指标,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行支付总金额50%,并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支付总金额20%,2025年3月17日支付总金额30%。2025年春季学期保教费入库1039.71983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4月21日将指标下达至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将指标调剂至各公办幼儿园。
(二)及时下拨2025年春季学期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闽财教指〔2024〕65号)78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3月19日将指标下达至市教育局。其中:2025年春季学期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每生每学期75元合计金额45.63万元,市教育局已于2025年4月9日调剂40.1475万元至各公办幼儿园,剩余5.4825万元由市教育局拨付至各民办幼儿园。
(三)统筹财政资金补齐补足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在市级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落实学前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2024-2025学年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学生数6084人,按每生每年450元进行市本级公用经费配套资金补助合计金额273.78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4月24日将指标下达至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将指标调剂或拨付至各幼儿园。
(四)落实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奖补资金
经审核,2024-2025学年民办幼儿园中符合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奖补资金补助条件的学生662人,按每生每年1000元补助合计金额66.2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4月24日将指标下达至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拨付至各民办幼儿园。
二、建议2:根据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按照政府占主导地位,家庭合理分担生均教育成本的比例,适当调整、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根据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的变动,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此项工作由我市发改局主管负责,公办幼儿园可以根据近年来生均教育成本的变动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并由主管部门形成统一意见向市发改局提交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调整报告,由市发改局组织调查核实并核定新的收费标准。
近年来,我市财政局统筹调度资金,不断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加强教育项目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区学校,新增学位、缓解城区招生压力,建立教师工资联动机制,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提升教学质量。下一步,我市财政局将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要求,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结构,统筹兼顾中小学幼儿园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升经费保障水平,实现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漳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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