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3000-2023-00009
- 备注/文号:漳财【2023】15号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6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曹平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优化完善财税分成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培植财源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乡镇(街道)财政实力,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漳平市2022年~2023年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漳政办〔2022〕18号)。文件规定:1.新投产的项目,对引进项目的乡镇(街道),在项目达产达标后,税收入库达到100万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税收入库达到500万元一次性奖励25万元,税收入库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50万元。2.超收分成办法:永福镇、南洋镇、官田乡、吾祠乡、灵地乡5个乡镇超收实行超收全留,其余乡镇(街道)实行市、乡镇(街道)三七分成。
今后,我局将继续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为目标,按照有利于调动市与乡镇(街道)两级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积极性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体制调整,进一步完善市与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分配关系,加快财源培植步伐,实现市与乡镇(街道)两级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鼓励乡镇(街道)企业做大做强,确保乡镇(街道)后续财源不断增长,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漳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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