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30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漳财【2023】14号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6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D
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巧霞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村级运转经费保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
我市认真按照中组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闽财农〔2020〕22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落实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发挥应有效能。2022年,村干部基本报酬1212.48万元、村组织办公经费201万元、村级运转补助经费241.64万元、综治协管员、民兵营连长、妇联主任、治保主任等津贴661.01万元,以上合计2316.13万元,共176村,平均每村13.16万元。以上标准已经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闽财农〔2020〕22号)文件要求提出的“自2020年起,全省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每村每年不低于13万元”。
二、今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思路
我市经济总量还偏小,受复杂的国际环境、支柱产业预期不佳、中小微企业发展受阻、部分优惠财税政策翘尾等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困难。今后,我们将积极向省、龙岩反映漳平经济的实际困难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还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同时,我们将在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的情况下,配合组织部等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出适当调整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标准的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漳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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