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3000-2023-00006
  • 备注/文号:漳财〔2023〕9号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4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漳平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3-04-24 16:27
 程永生、黄德辉两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拨补中小学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漳平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漳平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教综〔2021〕3号)、漳平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漳平市中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教综〔2021〕30号)文件精神,我市中小学学生课后服务遵循自愿有偿原则。课后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按照“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因此,我市中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属于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财政教育经费保障范围

近年来,我市为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区学校,以及建立教师工资联动机制,确保教育教师工资高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不断加大教育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财政经费投入逐年“两个只增不减”考核要求。每年财政增加支出用于偿还教育建设项目国开行、农发行贷款及债券资金安排教育建设项目到期本金、利息资金达8456万元。从2022年起,每年为保障教育教师基础绩效和年度考核奖发放,以及基础绩效发放增加社保养老金支出等,市财政相应增加教育经费支出约12000万元。此外,目前由于我市财政收入有限,只能做到以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为主。因此,我市暂时没有财力来安排按学校学生数,每年每生拨补500元/年课后服务补贴经费。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龙裕

联系电话:7522291

  人:陈文金

 

                                  漳平市财政局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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