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25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漳财〔2024〕2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漳平市委、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漳平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龙岩市及市委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切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深入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找准定位、转变思路,深化财政领域改革,提升财政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强化财会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机制,提升质效,发挥财会监督职能,督导相关单位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今年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决算管理检查、采购监督检查、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检查。
2. 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逐步构建“破基数、促统筹、保重点、提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合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基本履职和重点工作需要。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3. 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评审职能,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优化财政性资金审批流程,规范财政投资行为,对重点民生项目优先安排、高效评审,为加快项目建设保驾护航。1-11月,共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377个,送审金额132186万元,审定金额124033万元,节约资金8153万元,核减率6.17%。
4.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平台,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和信息化监管能力。今年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下发《漳平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持续推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大力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修订完善《漳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为漳平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5. 积极化解地方到期债务。以严控增量、逐步消化存量、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为重点,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用足用活政府债券置换政策,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有效缓解我市偿债压力。1-11月化解2024年政府到期债务31440.84万元。
二、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财政。
1. 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新立、修订或废止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确保全面依法实施财政行政职权。1月、3月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调整后权责清单事项共13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2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行政处罚43项、其他权责事项77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8月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对照清理,清理情况是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1件,拟保留(含已修改、拟修改)9件,拟废止(或拟宣布失效)2件。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有效。今年开展两次备案审查(漳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漳平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和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梳理,开展 2024 年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工作。
3.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和备案机制。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1月省厅对《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相应修改,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二是完善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严格执行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办案要求和操作流程,及时将办理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录入系统,做到“真试真用真案件”。今年开展7个行政检查案件全部执行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办案要求和操作流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12月完成财政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4. 提升财政依法办事服务效能。深入实施提高政务服务质效专项行动,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2024年高效即时办理代理记账许可注销事项2件,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名称变更事项1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县级财政部门)事项1件。
5. 加强法治财政队伍建设。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法治机构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亮证执法,执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今年组织22人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三、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财政干部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持续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对内加强财政干部学法教育,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法治能力水平;对外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国家以及省、龙岩市和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6月和9月局党委(组)中心组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月-12月党委(组)中心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
2. 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局党委(组)中心组组织宪法专题学习。二是开展由局领导主讲的"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宣传教育讲座。三是组织参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活动主题的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并通过财政法治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 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主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的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一是5月2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用好民法典,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二是5月23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民法典专题普法活动。三是利用电子屏、法治宣传栏,运用“网、端、微、屏”,组织干部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有奖竞答等形式开展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4.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着力提升全社会国家安全法治,推动构建新安全格局。一是1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爱国教育法》增强对祖国的热爱和忠诚,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和民族观念;4月10日至1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人人争当国安卫士”国家安全教育公益课和观看《第二十条》,提升国家安全法治意识。二是在4月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利用法治宣传栏、电子屏,“网、端、微”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 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活动。紧紧围绕全市坚定不移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把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法律讲座,1月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由局主要领导主讲的专题法治讲座,新行政复议法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监督力度。5月局领导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通过普法在全局大力营造厉行法治、正能量充沛的浓厚氛围,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6月举办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行为。9月开展组织全市政府采购人员《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单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水平。8月财政法治宣传栏专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开展诚信、“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活动,3月15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宣传活动;4月26日开展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月12日深入漳平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月14日组织志愿者们深入象湖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四是反诈专题宣讲,7月29日开展第2轮全市干部法治大讲坛委反诈防骗专题宣讲。五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6月18日在市政府广场开展以“全民防非 金融当先”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 开展党内法规普法教育。以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以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推动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明法纪、守法纪。1-12月局党委(组)中心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权威读本。
7. 组织学法考试。今年组织22人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专业法律知识考试。10月组织全局65名财政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100%通过。组织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参加2024年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培训,通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四、2025年工作思路
1.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布置持续推进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严格执行办案要求和操作流程,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推广使用闽政务“一网协同”平台,完成闽政务平台安装使用,开展闽政务平台的日常办公。
2. 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找准定位、转变思路,深化财政领域改革,提升依财政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 根据《漳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重点任务要求,提升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质效、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健全完善保障实施机制。
4. 2025年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按照国家、省、龙岩市及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进行工作总结,同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提高我市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财政财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漳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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