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02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问答
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享受对象有哪些?
答:共有两类,一类是个人,一类是企业。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具体为以下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已经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口(含持《居住证》、《暂住证》人员)中的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指《龙岩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人社〔2018〕54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期满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5.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在龙岩市范围内创业、具有省外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5年内毕业生可视同龙岩市户籍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指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部分行业过剩产能的意见》(闽政〔2016〕30号)等规定,对钢铁、煤炭等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的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主要指离开龙岩市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我市创业的农民工。
8.网络商户,指已在福建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以及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但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龙岩市网络商户创业者。
9.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1.台湾同胞来漳平就业创业的,按规定同等享受我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什么限制?
答:有以下4种限制
1. 创业贷款对象必须将贷款用于创业相关正常生产经营支出,不得挪用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个人负担的其他债务,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和个人消费,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限制的项目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创业担保贷款,追回贴息资金,并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2.限制行业:从事个体经营中的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为限制行业。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如有其他贷款或借款人自行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4.同笔贷款已享受其他部门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阶段性支持对象有哪些?
答:闽财金〔2020〕17号规定,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发放贷款,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有多少?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0〕17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人个贷款总额度的10%。
我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控制在贷款担保基金余额5倍以内,对不符合规定以及超出当地县(市、区)年末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5倍的贷款发放金额,财政不予贴息。
经办金融机构根据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不足5人的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不足10人的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有多长?
答:实行一年一贷一报制,即由申请人或企业每年提出书面申请,每次申请的贷款期限为一年期。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连续累计不超过三年。贴息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15日。
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0〕17号)规定,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标准为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贷款人和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贷款人和贷款企业协商确定。此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现行办法由财政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份,由贷款人和贷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承办部门有哪些?具体怎样分工?
答:
(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承办部门有4类:
1.漳平市财政局
2.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中国人民银行漳平市支行
4.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
(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承办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贴息资金的筹集预结算、审核、及时足额转拨发放、相关数据上报,牵头负责上级检查的相关工作等。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的资格认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确定、贴息金额计算初审及相关数据汇总上报,配合上级部门检查等。
3.中国人民银行漳平市支行负责协调和督促签约经办商业银行做好相关工作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配合上级部门检查等。
4. 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应认真履行相应的行业职责及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对申请人的家庭贷款记录的认定和创业项目风险情况及还款能力进行审核评估,加强对贷款资金投向的监督跟踪管理,及时督促申请人的到期贷款如期全额归还。对不具备财务可行性的项目,不予提供担保贷款。
5.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把好申请人及其配偶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把关,坚决严防和杜绝弄虚作假、骗取冒领贴息现象的发生。
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经办银行有哪些?
答:我市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均可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通过金服云平台等方式对外公开创业担保贷款的工作流程、服务网点和电话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推广,具备条件的可设立专门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创业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提供精准、专业、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文件依据有哪些?
答:有以下4个:
(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增加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闽财金〔2020〕23号)。
(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0〕17号)。
(三)《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龙岩监管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龙财外〔2018〕44号)。
(四)《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龙财外〔2018〕40号)。
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联系方式有哪些?
答:针对政策涉及的不同业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或小微企业请直接联系、咨询我市具体承办部门。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97-7533913
漳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97-7525663
中国人民银行漳平市支行 联系电话0597-783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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