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05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30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24年9月26日在漳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漳平市财政局局长 陈龙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21号),我市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32,24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3,577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用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18,663万元。新增核定后,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636,106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37,97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98,134万元)。截至2024年7月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587,864万元(一般债务216,459万元、专项债务371,405万元),尚有限额空间48,242万元。
根据我市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建议按照省财政厅核定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2,240万元,同时安排举借地方政府债券32,24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57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8,663万元。
二、第三批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按照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县(区)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需依照新增债务限额提出本地区当年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由省级代为举借。”根据市直各部门申报的2024年第三批新增债券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建议我市2024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2,240万元安排具体项目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1,3577万元使用项目
1.文体旅局2,178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美术馆建设项目130万元、文化馆建设项目808万元、图书馆建设项目1,240万元。
2.团市委802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青少年宫(科技馆)项目。
3.住建局6,347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东湖路道路及污水提升改造工程2,100万元、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1,000万元、桂中路延伸段(道路及污水管网改造)550万元、中心城区管网提升改造工程997万元、污水提质增效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1,700万元。
4.交通运输局210万元,项目安排:X602雁西线路面修复工程(下界村至拱桥政府门口)。
5.教育局1,91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二中改扩建项目(漳平市全民健身中心)1,300万元、新桥中心学校改扩建工程610万元。
6.和平镇4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和平镇集镇提质扩容项目。
7.永福镇1,5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永福镇雨污分流及集镇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8.农业农村局230万,项目安排: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项目。
(二)新增专项债券(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用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18,663万元使用项目
1.住建局5,100万元,用于住建局存量政府投资项目。
2.教育局4,286万元,用于教育局存量政府投资项目。
3.工业园区管委会697万元,用于工业园区管委会存量政府投资项目。
4.交通运输局8,580万元,用于交通运输局存量政府投资项目。
三、第三批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预算拟作以下调整: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577万元;相应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77万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663万元,相应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663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对债券项目进行清单式、动态化管理,建立资金支出台账,对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建设进展进行动态更新。统筹协调项目要素保障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二是持续深化“旬汇总、月通报”债券支出通报预警制度,联合市大督办加大债券使用管理的督查督导力度,加快债券支出进度。
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府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健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扎实做好项目前期,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申请债券资金额度,确保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方案(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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