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0602-2016-00003
- 备注/文号: 漳安监〔2016〕24号
- 发布机构:安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24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漳平市2016年非煤矿山防汛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漳平市2016年非煤矿山防汛预案》的通知
漳安监〔2016〕24号
关于印发《漳平市2016年非煤矿山防汛预案》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站,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漳平市2016年非煤矿山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漳平市2016年非煤矿山防汛预案》
漳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
漳平市2016年非煤矿山防汛预案
为确保非煤矿山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灾害和事故,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漳防指〔201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修订本预案。
一、2016年天气预测预报
根据漳平市气象局气候趋势专项预测:2016年漳平市平均气温正常略高,总雨量略多。春季冷暖空气活动频繁,需特别注意低温阴雨天气以及局地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雨季期间降水相对集中,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局部将出现洪涝;夏季温高雨少,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夏旱,同时应注意午后强雷雨、台风暴雨的不利影响。
春季(3~4月):预计春季降水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略少、4月略多。
雨季(5~6月):预计雨季降水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略偏多,6月略少。
夏季(7~9月):预计夏季降水偏少,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略偏少,8月略多,9月略偏少。夏季可能有2个台风对本区有较明显影响。
秋季(10~11月):预计秋季总降水量略少,月份分布大致是:10月略少、11月略少。
二、2016年防汛工作重点
(一)全市非煤矿山基本情况。我市非煤矿山共有31家(地采20家,露采11家);尾矿库8座;6万立方米以上的排土场2座。
(二)重点区域、矿山、领域划分。根据往年的受灾情况,赤水镇、芦芝乡、吾祠乡、拱桥镇、桂林街道列为非煤矿山防汛重点观察区域;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岭兜水泥用石灰石矿(含排土场)、福建省潘洛铁矿(含尾矿库)、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石坂坑水泥用灰岩(含排土场)、漳平市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头山铁矿、漳平市矿产工业公司大深铁矿、漳平市盛发矿业有限公司挂山铁矿(含尾矿库)、漳平市吾祠乡厚德铅锌矿尾矿库、漳平市磊鑫铅锌矿选矿厂尾矿库、漳平市华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漳平市可坑石墨矿业有限公司高明石墨矿、漳平市新桥东立萤石矿作为重点企业。
(三)汛期安全工作要点
1、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同应对降雨台风天气引发事故灾害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汛情等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及时将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乡镇(街道)安监站及相关企业,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部署全市非煤矿山防汛工作。
2、强化防汛值班工作。只要启动四级以上应急响应,局和矿山必须启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一要做好文件、通知的上传下达,保持信息畅通;二要做好各类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处理和记录工作,记录要做到详实、具体,并有序地进行归档;三要加强调度及时处理灾情,充分发挥信息中枢的作用,及时调度防汛资源,协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督查。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安监站防汛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抽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可能因降雨引发灾害事故的各部位、各环节(包括矿区周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区域)隐患治理情况,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尾矿库、排土场的排水、泄洪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矿山防淹井的措施、设施、设备。排水、排洪设施已损坏的尾矿库和排土场必须停止使用,并落实好防垮坝、溢坝和泥石流事故的各项措施。企业要实行24小时专人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要根据监测结果认真分析预测灾害和隐患发展趋势,视情况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程序,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报告灾情险情。
4、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有关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意识和能力。
5、完善防汛工作方案。各企业要根据今年的汛期气候趋势预报组织修订本企业的2016年防汛应急预案,并于4月30日前报我局备案。同时要认真组织本企业员工熟悉落实预案内容要素,并落实预案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四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四级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全市有8个乡镇以上日雨超过50毫米,且3个乡镇日雨超过100毫米。
2、连续6小时降雨超过50mm的雨量测站有1个以上或前24小时降雨超过50mm的雨量测站全市有5个以上。
3、台风(热带气旋)48小时内将登陆,且预报路径往龙岩市方向移动。
4、或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发布的四级响应启动四级响应。
响应行动
1、启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分析未来天气发展趋势,适时作出防御部署。
2、及时转发上级及有关部门防汛抗灾相关文件,部署各乡镇(街道)安监站、非煤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了解非煤矿山企业防汛备汛情况。
3、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保持警惕,待命。
(二)三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三级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全市日雨超过50毫米,且有4个乡镇以上日雨超过100毫米。
2、前24小时降雨超过50mm的雨量测站有10个以上,或
有站点出现100mm以上降雨。
3、台风(热带气旋)进入24小时警戒线,并可能影响
我市。
4、预报全市地质灾害气象等级3级或
5、根据市防汛办发布的三级响应启动三级响应
响应行动
1、启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转发上级及有关部门防汛抗灾相关文件,部署各乡镇(街道)安监站、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各项准备工作;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停产和撤离作业 人员。
3、安全生产专家和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救援准备工作,保持高度戒备。
4、视情况派出督查组到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和企业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三)二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持续3天有7个乡镇日雨量超过50毫米;或持续2天有2个乡镇日雨量超过100毫米。
2、台风(热带气旋)临近或登陆台湾,并可能正面袭击我市或在广东潮汕至漳州一带登陆影响我市。
3、预测全市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
4、全市局部地方出现较大灾情。
6、根据市防汛办发布的二级响应启动二级响应
响应行动
1、启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小组到位,并派出领导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2、及时转发上级及有关部门防汛抗灾相关文件,紧急部署各乡镇(街道)安监站、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各项准备工作;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停产和撤离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专家和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救援准备工作,保持高度戒备,出现险情灾情随时出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派出督查组到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和矿山企业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四)一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
1、持续3天全市日雨量超过50毫米;或持续2天有8个乡镇日雨量超过100毫米;或有2个乡镇日雨量超过250毫米。
2、台风(热带气旋)正面袭击我市或在广东潮汕至漳州一带登陆并可能造成的大灾情。
3、预测全市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
4、全市大部分地方出现重大灾情。
5、根据市防汛办发布的一级响应启动一级响应
响应行动
1、启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小组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
2、及时转发上级及有关部门防汛抗灾相关文件,紧急动员部署和再部署防洪、防强台风各项工作;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停产和撤离作业人员至安全地带。
3、组织全市各级安监系统迅速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出现灾情险情立即派出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抢险 救援。
4、迅速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抗洪救灾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出现灾情事故,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报告。
(五)应急结束
当气象条件好转,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示,解除应急状态。
四、应急救援
(一)事故灾害报告。非煤矿山企业因降雨台风天气导致发生事故和灾害后,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有人员伤亡或仍有险情的,应同时报相关医疗救治机构和专业抢险队。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时,乡镇(街道)应向市委、市政府、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损害结果、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
(二)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根据事故已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及事故的发展态势,作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三)施救处置。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迅速报告、主动抢险、生命第一、科学施救、防止扩大、保护和抢救生命和财产、确保重要设施安全的原则。施救工作启动后,应尽快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对事故的发展动态和施救的难度做出正确的判断后,迅速组织力量制定施救方案,经严格推敲论证后组织实施。同时,必须严密组织,谨慎施救,确保施救人员安全和不出现新的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施救过程中应科学、合理调配各种施救力量,做到轻重缓急、衔接顺畅,使施救工作安全、有序、高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督促指导全市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组织指挥因强降雨导致的非煤矿山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督促协调抢险救援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加强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漳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即为非煤矿山防汛抢险专家组,防汛应急队伍挂靠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石坂坑水泥用灰岩矿山兼职救护队专业力量,发生险情超出本局控制能力时向市政府、上级部门请求救援。
(三)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制定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不断完善 预案。
(四)加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春节过后,开展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加强应急物资装备检查管理,不断更新补充应急物资装备配备,确保物资充足,装备良好。
(五)总结提高。汛期结束后,对汛期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订完善防汛应急救援工作预案,补充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附件1:漳平市非煤矿山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漳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人员名单
附件1:
漳平市非煤矿山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伯锋
副组长: 张南和 李 洁
成 员: 陈清龙 何建忠 陈伟聪 张金星
刘光尧 余孝灵 陈泳泳 吕 娟
詹春秀 苏文斌 蔡健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秘书股,值班电话:7538502,传真7535806,电子邮件:zpanj@126.com。
附件2:
漳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人员名单
组 长: 林新财
成 员: 王庆丰 马东辉 曾勇斌
陈祥华 许家辉 王西宁
抄 送:龙岩市安监局,漳平市政府办、监察局、防汛办。 |
漳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