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12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的事项说明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的事项说明
一、抽查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二、抽查主体: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三、抽查内容: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抽查方式:安全监管部门应当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一般检查,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实施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检查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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