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12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漳应急〔2024〕5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漳平市委、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一窗受理”服务。依照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并根据上级权责清单调整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按时完成年度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专栏公开。目前,我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有 30 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公共服务6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已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站式审批,所有事项都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龙岩公共服务网上进行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接受网络监督,所有事情项均实现全流程网办,切实提升服务效能。1至11月,共依法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87件,其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41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25件,应急预案备案 18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1件,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位备案1件,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1件。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漳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明确本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1-11月,共开展现场执法检查278次,制发现场检查记录18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7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5份,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422项,查处重大事故隐患7项,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7项,整改率100 %。立案处罚53起,罚款金额30.77万元。完成应急管理部典型案例上报 6起,报送率、合格率达“双一百”。组织相关人员对今年已结案的50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内部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充订正。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服务对接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召开座谈会,认真化解困难问题,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度。为保证福建龙钢公司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审查意见组织施工,我局向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申请福建龙钢公司安全技术诊断服务费计10万元,并于2024年8月12日至14日聘请辽宁鞍钢集团、辽宁紫竹集团、辽宁本溪市消防支队的4名高级工程师对福建龙钢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坚持严格执法和助企服务相结合,在法定范围内,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执法监管,对首次违反安全规定以及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能够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免于行政处罚。对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对人,主动告知被处罚企业信用修复条件和流程,积极帮助企业信用修复。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积极发挥带头学法表率作用,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党内法规以及《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政策理论水乎和法治素养。
(三)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自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学专业人才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支撑。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在“互联网+监管”“汇聚平台”和漳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权责事项和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情况,强化了事前公示;各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等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亮明身份,公开执法,规范了事中公示;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面向全社会以生动、现实的案例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法治宣传,及时准确公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加强事后公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今年按时完成1起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执法检查行为的建议答复工作。严格执纪问责,落实一岗双责,对重要事项督查情况抄送纪检监察组。四是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依规办结信访件,今年以来没有行政处罚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规范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指定为法制审核人员,对案情复杂、涉案数额较大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由法制审核人员出具《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按照《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漳应急〔2022〕10号)文件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经政策法规法审,在此基础上按程序提交局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每一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今年共对5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我局今年来没有行政处罚案件被申请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漳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经合法性审查把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经清理评估保留我局3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直接适用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3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二是明确普法责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宣传活动共12场次,受众面达8万余人。今年共发放安全宣传材料12000份,印制5万本安全宣传册分发至千家万户。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法治氛围。同时以长北坑和东山2个省级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作为宣教新阵地,公园里设应急避灾点、应急物资储备站和微型消防站,构成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四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应急厅、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两批次5人报名参加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和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目前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共有47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
自2024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学法用法思想上不够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深悟透方面还有欠缺,法治素养及依法行政能力距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二是行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法律专业、危化品、矿山、工贸等行业专业型监管执法人才严重不足,尤其基层一线监管执法队伍急需充实壮大,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执法效能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宣传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多为传统模式,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普法宣传与社会公众日常生活结合不够紧密。四是虽然目前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制度化规定已较为完善,但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五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专业性较强,法制审核人员力量薄弱。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应急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上级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治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引领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司法厅和应急管理厅举办的执法资格培训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网络培训班学习,推动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五进”活动,切实提高普法广度和深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壮大执法队伍,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和实施依据、法定实施主体及第一责任层级建议。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水平。深入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工作。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与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数据对接。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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