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04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征集漳平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库成员公告
为推进漳平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市安委〔2022〕14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流程〉的通知》(闽安委办〔2023〕22号)相关文件要求,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龙岩市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组建漳平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业务范围: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评审工作。
2.人员范围:评审专家库人员应为龙岩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具备上述专业技术特长的或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研究、教学、设计、检测、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暂定15名。
二、聘任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事业,自愿从事现场评审工作,主动接受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的委派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
4.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理论水平。
5.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63周岁(含)以下,能胜任委派工作。
备注:同等条件下,已入选“2023年龙岩市标准化三级评审员、评审专家库”的成员优先。
三、征集截止时间
即日起2024年9月9日。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漳平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证明学术及获奖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非必须);
4.已入选“2023年龙岩市标准化三级评审员、评审专家库”的成员需提供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相关事项
1.报名者须于2024年9月9日上午12时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交到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工商贸安全监管股(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粮食大厦五楼505室),联系人:陈立峰,电话:7525816,邮箱:zpanj@126.com。
2.漳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报名者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和公示后纳入漳平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专家库。
3.专家库成员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工作的,按《漳平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家工作补贴办法》(漳安委办〔2019〕9号)的规定支付专家工作报酬。
附件:漳平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申报表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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