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0400-2021-00027
  • 备注/文号:漳应急〔2021〕4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9-15 10:44
各乡镇(街道)安监站,本局各股室(中心、大队):

现将《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1915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我市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明电202138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应急〔20214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街道)安监站,本局各有关股中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协调督促职能,进一步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应急预案体系,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形成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的合力,促进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方法步骤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1130日,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分全面自查、集中整改、检查督导、健全机制等4个阶段进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摸排全市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930日,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积极督促文体旅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职责,督促属地乡镇(街道)、有关责任部门完成各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按照对应整治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   环节。

(二)集中整改。即日起至10月底,对前一阶段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六个清单”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管理“五张清单”,实行“五个一律”(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国庆节”前,能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专项整治期间,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三)检查督导。11月初至11月中旬,联合成立督导检查组,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组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要督促属地街道、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各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健全机制。1120日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积极主动协调督促文体旅、教育、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海事等相关部门,按照各级文件中明确的职责,加强对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结合《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修订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明确新业态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切实无法明确具体主管部门的,督促属地街道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主动消除管理盲区,严防意外亡人事件。将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一并推进,落实好会商研判、分析通报、督查督办、见底清零等制度,确保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预案管理。协调督促制订完善全市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或部门应急预案,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重点是划定风险隐患区域、管理责任主体、防范具体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分析各种可能发生的险灾情,把“在哪里、怎么防,谁来救、怎么救”等问题具体化、实操化,确保遇有情况有案可依,依案可行。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发生事故后响应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并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特点,修订完善基层应急预案,细化制定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救援手册,有效指导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应急处置。

(三)强化应急演练。1030日前,要求各景区景点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市级确定一个景区,开展一次行业级别的应急演练,由文体旅局提出演练方案,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动,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观摩。

强化督导问责将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巡查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督查内容,纳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敷衍走过场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惩戒,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为进一步推进景区和非景区景点  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傅南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国任副组长,抽调刘继忠、谢晓伟、陈立峰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局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落实落细工作。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要及时提请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分工职责,结合辖区实际,督促落实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进一步完善基层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细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操作可行。

(三)按时报送总结。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要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整治内页资料整档,认真形成工作总结,并于20211115日前报送市应急局。

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15305970267,电子邮箱:zpan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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