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0400-2020-00041
  • 备注/文号:漳安委办〔2020〕5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新罗“12·20”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新罗“12·20”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12-24 09:4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20日11时22分,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一民宿发生火灾,目前造成2人死亡,3受伤。此起火灾是继连城“12·6”火灾后的又一起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极其惨痛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不到位,对中央、省、市要求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的三令五申不重视,对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不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措施不实、监管不力。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深刻汲取新罗“12·20”火灾事故教训,现就做好当前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漳平市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20〕第39号)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立即组织对民宿客栈、农家乐、小宾馆小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网约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一登记造册。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立即整改,没有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严防擅自运营;对使用彩钢板可燃材料装修的,坚决依法督促拆除;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该关停的关停、该重罚的重罚决不姑息迁就,决不能重蹈覆辙。

二、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结合《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漳安办〔2020〕51号)要求,针对冬春消防安全隐患更加突出、更加集中的特点,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要派出工作组深入督导检查。要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紧盯辖区内“三合一”、老旧住宅及“九小场所”,重点开展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智障、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生活居住场所排查,严防小火亡人

三、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消防安全工作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分析研判,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狠抓消防安全防范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高频次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居家出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宣传提示,集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进村入户”精准消防宣传,重点加强对民宿客栈、农家乐、小宾馆小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老弱病残、留守儿童、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醒群众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于2021    1月10日前报送至市安委会公室和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2039

  

 

 

                       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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