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政府办:
2019年,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能力。2019年我局未发生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处罚案件100%得到执行,行政许可无一投诉。现将我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做好和成效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法制建设持续加强。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的最高准则,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以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适时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国务院、福建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学习贯彻。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遵循《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016年版)》,认真贯彻落实到监督检查每个环节中。一是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要经过案审,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组织调查、取证、立案,告知救济渠道,按时限结案,坚决做到处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决定适当。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9起,行政处罚9家次,警告1家,罚款31.9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家。二是持续推进“双公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公开和诚信管理,让社会公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龙岩市协同办公网、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漳平市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共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63条、行政处罚信息9条。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对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资格认证及证件申领、持证上岗和证件管理等工作进行硬性规定,坚持做到亮证执法且执法人员均在2人以上,采用摄影、摄像的形式落实执法过程记录。今年以来,共组织3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级行政执法轮训,对2名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进行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对1名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已开除)上报注销资格。
(三)持续推进服务型执法。我局认真落实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要求,大力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寓服务于执法过程,在执法中体现服务,从强制执法向说服执法转变,从僵硬执法到柔性执法转变,塑造好行政执法形象。一是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局党组成员分四组走访企业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调研,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为企业出谋划策,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听取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组织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企业排忧解难。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9家,召开座谈会1场,收集意见 5 条,协助解决问题 3个。二是强化执法服务措施。突出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帮助企业深层次开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共聘请省、龙岩市和漳平市级安全技术专家共35人次,查出隐患82处,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水平和质量。三是发挥行政指导作用。在行政执法中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建议、劝导、回访等方式,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践行服务,开展行政指导16起,发现24处隐患,全部予以整改。提醒企业延期换证全覆盖。四是加强执法监管监察。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对负责监管监察的173个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140家次,排查发现隐患250个,已完成整改209个,按期整改合格率100%。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共274份,其中:立案审批表9份、询问笔录20份、现场检查记录133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3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3份、行政处罚告知书1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结案审批表9份。
(四)有序推进执法监督。一是科学编制检查计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编制2019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明确本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全年计划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90家,均提前100%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现全覆盖、全对接、不遗漏、不重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新老文书混用、没有按执法计划执行等问题,强化督促提醒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三是开展执法监督。充分利用文件通报、电话督导、现场核查、微信提醒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执法计划的全面落实和执法平台的系统录入。同时,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2019年11月1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538号),进一步规范执法和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厘清权责清单。对照我局“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梳理出我局权责事项共8项,追责情形2843 条,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37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用、行政监督检查6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权责事项17项。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我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共有12个大项,22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含13子项);公共服务6项(含9子项)已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站式审批,且所有事项都能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龙岩公共服务网上进行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接受网络监督,窗口纸质核验办结,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削减应急预案备案提供,改由窗口直接查询验证,无需企业提供,切实提升服务效能。12大事项均为“一趟不用跑”事项。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许可。2019年截至目前,共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43件。其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59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22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14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37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6件,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3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2件。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随机检查作为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全面推进阳光执法,杜绝任性执法。
(六)法制宣传不断深入。一是深入推进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普法。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等,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安全生产宣传日咨询活动,发放资料3500多份,组织80多家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工召开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寓普法与执法之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坚持执法首先送法,寓普法于执法之中,利用深入企业检查机会,通过法律法规宣讲、微信群事故案例推送等方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为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学法守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四是强化机关学法用法守法。以“规范执法”为主题,结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为重点,先后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安、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工作中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三项制度”的建立条件不成熟。
一是硬件不成熟,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职能较原安监局扩大,现有办公条件不能满足,办公地点需重新选址,询问室需缓建。执法记录仪尚在采购中。
二是因缺乏法律专业人员,暂采取案审制,未能全面开展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执法检查记录停留在书面、图片,少部分存录从企业调取的录像。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继续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求在推进服务型执法上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打造“法治应急管理”的良好形象,努力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依法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根据 “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对应急管理行政职权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对新增、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逐一与法律法规规章比对核查,确保权力事项调整的法治化、规范化,并及时公布。
(二)细化年度执法工作目标。建立分工协作的一体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内设机构各司其职,执法人员分工协作。同时,结合季节特点,把握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每月行政执法计划,使阶段性工作安排更具针对性。
(三)突出行政执法重点对象。以高危行业、事故易发企业为重点,特别是对纳入我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推进严格监管公正执法。把行政处罚作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有力手段,充分发挥执法工作的“拳头”和“尖刀”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以及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一厂受处罚,他厂受教育,以点及面,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增强。
(五)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原则,依据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避免执法工作的错位、缺位和越位,切实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发生,严把案件质量关,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六)持续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归集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法律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